病人權利
(1)您有權享有平等的醫療資源,不因性別、種族、年齡、經濟能力及社會地位而有所不同的專業醫療服務。
(2)您的隱私權會受到尊重與保護。
(3)您有權參與診療過程的諮商與討論,並表示同意或拒絕。
(4)您有權瞭解自己的疾病診斷、病情發展、治療計劃、使用藥物及預後情形。
(5)您有權要求知道藥物之療效、副作用及使用方法。
(6)您有權經由申請取得個人的病歷摘要、診斷證明書、各項檢驗檢查報告等資料。
(7)您有權決定是否在病危時施行心肺復甦術。
(8)您有權申明捐贈器官的意願。
(9)您對本院有任何抱怨或讚美,您可投訴意見信箱並得到回應。
(10)申訴專線:(02)2978-8877分機2166 E-mail:h0111@hrh.com.tw病人義務
(1)請您主動向醫護人員提供個人的健康狀況、疾病史、過敏史及關於病情、療程上出現的任何變化,
以供醫療照護評估。
(2)請您配合本院規定:遵守請假原則、感染管制措施,不要求醫護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或 診斷證明、
不在院內吸菸及嚼食檳榔。
(3)請您住院期間未經醫師同意,不得服用醫師處方以外之藥物。
(4)住院期間簽署文件時,請您與家屬充分瞭解內容,並協調意見後再行簽字。
(5)請您妥善保管個人財物,若有遺失請立即告知護理站,並配合院方相關處理流程。
(6)請您支付健保局規定中需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。
(7)當您住院期間需請假時,請主動告知主要照護之護理人員,並須獲得醫師允許並遵守醫院請假規範等相關事宜,始能離開醫院。
(8)您在住院或醫療過程中,請您與同伴或訪客,顧及他人權益並避免擾人的行為,以協助醫院保護您與其他病人的隱私。